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制订全县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督查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负责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县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三)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以全国、全省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为基础,实施好统计基础、信息、服务、人才四大工程,建立起全县统一的统计体系。
(四)负责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和专项调查;组织协调全县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搞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情况统计监测、预警和宏观分析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七)受托管理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八)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教育培训、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制度。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许可科、法规科)
(二)综合核算科
(三)工业投资统计科
(四)服务业统计科
(五)农村统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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