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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13-08-08 信息来源: 海盐县编委办 字号:[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组织开展对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县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指导宣传文化系统的改革。

  (二)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研讨、理论宣传工作和整个社会教育工作;牵头管理县委讲师团和各基层党校。

  (三)负责全县新闻舆论和出版发行工作的宏观管理,协调、指导县广播电视局、《海盐日报》社的工作,管理县新闻工作者协会。

(四)负责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联系和协调县文化体育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作。

  (五)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日常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六)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和全县农村、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政工职务评审工作。

(七)贯彻上级关于外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并指导全县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县外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县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协调县对外文化交流。

(八)完成县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二)宣传科

(三)理论科

(四)网络管理科

另设县文明办,文明办下设一个内设机构: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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