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对全县老干部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协调,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抓好离休干部政治生活两项待遇的落实。
(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宣传老干部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指导老干部在我县“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四)重点抓好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健全完善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和医药费保障机制,制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离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五)搞好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干部晚年生活。办好老干部活动室和县老年大学。
(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老干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一些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向上级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新途径。
(七)承担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其他事宜。
二、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二)服务教育科
(三)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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