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指导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新社团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协同县委宣传部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工作。
(二)贯彻中央制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对全县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提出镇和县级机关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任免、工资、待遇、退休的报批手续;办理我县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休的报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中青年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三)组织开展新时期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
(五)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我县干部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县委管理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
(七)负责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和镇机关按推行与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以及法院、检察院机关按《法官法》、《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工作。
(八)负责全县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查了解全县科技人才工作的情况,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规划及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县和镇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宏观管理全县科技干部队伍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掌握和联系一批优秀专业人才、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加强宣传、教育和培养。
(九)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研究制定干部监督的制度和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十)管理县委老干部局;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对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一)负责全县干部统计、党员统计和干部信息的汇总呈报工作;做好干部档案管理,并对全县干部、党员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二)承办全县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干部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和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承办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审批工作。
(十三)办理有关组织工作、干部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
(十四)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公务员管理科
(三)组织科
(四)干部科
(五)人才工作管理科
(六)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管理科
(七)干部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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