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市场监管平台履行职责到位、运行顺畅高效,我县建立“五大机制”着力推进市场监管平台建设。
一是统筹协调机制。市场监管平台统筹协调区域内的市场监管执法活动,组织平台成员单位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开展工作集体会商,研判工作形势和动态,分析工作现状和薄弱环节,协调解决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拟定阶段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向镇(街道)“四个平台”联席会议反映重大问题和矛盾。
二是协作共享机制。建立与综治工作平台、综合执法平台的协作机制,利用社会治理“一张网”和镇(街道)、村(社区)网格管理联动作用,实现市场监管平台信息与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主平台”的互融共通。依托综合信息指挥室受理、交办、督办、反馈网格员或群众报送的信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方面的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三是流转处理机制。制定市场监管平台运行图,对综合信息指挥室交办的信息和事项、日常巡查发现的或群众直接举报的问题等进行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督办反馈等工作进行明确规定。要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办结反馈,完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分析研判、分流交办、执行处置、结果反馈”工作机制。
四是联合执法机制。平台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日常巡查执法工作。建立协作配合、联勤联动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不断深化事中事后协同监管,实现信息共享、案件调查取证协作配合,及时查处市场监管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强化长效管理机制。
五是条块融合机制。强化镇(街道)对市场监管平台相关派驻机构的刚性调控,镇(街道)负责对成员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县级部门负责对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业务考核。派驻机构人员纳入镇(街道)日常管理和考核,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调动、职务任免须书面征得所在镇(街道)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