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30号)精神,制定海盐县史志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史志办公室是主管全县史志工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职责调整
增加的职责: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规定,承担对拟出版的县级部门(单位)、镇(街道)志书的审查验收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县史志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党史、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级党史、地方志的研究、编纂、出版、利用工作;指导、审查县级部门(单位)和镇(街道)党史、地方志编修工作。
(三)负责史志资料征集、开发利用和研究工作,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提供县情咨询,为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发挥存史、资政作用。
(四)负责海盐旧志整理工作。
(五)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的宣传教育,发挥育人作用,加快文化建设。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史志办公室设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宣传教育科)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办公室的文秘、打印、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接待、会务、资产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参与地方党史、地方志的编务工作。
负责党史、地方志宣传工作;负责《海盐史志》杂志、海盐史志宣传栏等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史志书刊的发行、交流工作;负责《海盐史志网》的维护更新工作和海盐史志政务微博;利用史志的编研成果,开展宣传教育等有关活动。
(二)党史科
贯彻实施党史研究、编纂党史、国史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有关规划方案等;负责县级地方党史和文献资料的征集、研究、编写、出版工作。指导各部门(单位)、镇(街道)党史专题的征编、研究和应用工作;指导县级党史学术研究;为上级党史部门提供有关史料。
(三)志鉴科
贯彻实施有关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有关规划方案等;负责地方志书和《海盐年鉴》编纂出版工作。负责征集、整理、开发、利用县情、地方志资料和旧志,编纂《海盐县珍稀古籍丛刊》;指导、审查县级部门(单位)、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等志书的编纂工作;指导部门(单位)、镇(街道)年鉴编纂工作;组织、指导县级地方志学术研究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史志办公室参公编制7名,岗位合同工指标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365bet开户负责解释,其调整由365bet开户按规定程序办理。 |